关于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切实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评选工作,请各班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相关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序号
班 级
班主任
人数
一等
二等
三等
合计
1
3+2 1801班
汤海晨
44
2
4
7
3+2 1802班
李涛
38
3
6
3+2 1803班
陈星关
37
13+2 804班
吴姿蓉
5
五年制1805班
王宁
41
3+2 1901班
阮林叶
43
3+2 1902班
杨霄寒
40
8
3+2 1903班
陶驹
9
3+2 1904班
肖丽娜
10
中高职一体化2001班
陈鹏胜
45
11
中高职一体化2002班
杨秀云
12
中高职一体化2003班
金资
13
中高职一体化2004班
温作锐
14
五年制高级工2005班
王美
50
15
电商1905A
潘丽瑶
32
16
电商1905B
章鑫洪
30
17
营销1903A
杨鹏
35
18
营销1903B
徐向莹
26
19
机电1903
叶向敏
20
眼视光1907
刘明
21
电商1901班
22
鞋类1901班
0
23
旅游1901班
潘雷
24
电商2001班
29
25
旅游2001班
胡兆方
二、申报奖学金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任何违纪行为;
2、符合学生手册《奖学金评定办法》评定的基本条件;
3、单项奖(进步奖)根据各班实际情况上报,但各班不能超过2名。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班主任负责评选和初审工作,并在班级公示,时间至少两天。
2、凡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取消资格后不再增补名额。
3、请班级在2021年3月15日前将奖学金学生汇总名单、申请材料、各班综合考评等书面材料送至李涛老师处。
技师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