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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报名的通知
作者:技师学院 来源:综合办 时间:2013年05月22日 13:16 浏览:
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有关人员:
       为做好2013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摸底调查今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报名对象
       1.在校从事与现岗位专业一致的高校教师系列职称(含教师、思政、教育管理、实验、图书资料等系列),并已达到申报系列的任职年限和任职条件的人员;
       2.硕士研究生学历,初期结束获得岗前三门课合格证书,经考核已转正,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年(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位取得后从事本专业工作须满1年)的人员。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者,均可下载填写《2013年度浙江工贸学院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报名表》(附件1)。
       二、2013年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
       1. 2013年起,对各高校(含市)符合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均由省教育厅组建的省高校经济专业人员经济师资格评审委员会统一推荐、评审。
       2.对于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无工作经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参照国内同类人员的晋升政策执行。从国(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自引进年度起,3年内可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3年后按正常程序、条件申报。
       3.不鼓励教师把国际会议上提交的被EI、ISTP(CPCI—S)、ISSHP(CPCI—SSH)收录的论文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申报材料。
       4.高职院校40周岁以下教师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需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艺术、体育、护理、思政等学科可适当降低要求。
       5.对于行业企业引进的高职院校教师晋升教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内可免企业经历的考核要求。
       6.根据省专业技术资格综合管理部门要求,从2013年起,高校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网络、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不再进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统一参加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学院按有关评聘政策执行。
       7.规范高校教师专业发展规范的考核,对高校青年教师实行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从2013年起,推行培训学时学分制度,高校青年教师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36学时,五年累计参加培训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外学习培训不少于108学时。新任教师进校第一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44学时。具体折算办法参考《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计算参考标准》执行。
对于2013年青年教师申报职称,需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参加培训等材料,近一年培训不少于36学时。
       8.更加注重教学与科学研究成果实践应用的考核。从2013年起,厅局级及以下项目、课题必须结题并提供结题报告及结题证明(排名证明)。未达到结题要求的省部级以上课题、项目,须提交立项文件、申报书、排名证明、运用证明或阶段性成果(报告)。报告格式参照附件格式。
       9.其他工作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2〕84号)精神及有关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政策执行。
       三、论文送审
       符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请详细参照《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送审要求》(附件2)下载填写论文送审所需表格(附件3),并于5月31日前统一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请符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于5月31日前将《2013年度浙江工贸学院高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预报名表》上交至人力资源部。
为做好2013年度职称评审政策解析,指导教职工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力资源部将于6月召开学院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培训会议,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职称评审正式报名工作将于培训会议后开始。
 
联系人:李老师  褚老师,联系电话:888395(内线) 88330395(外线),联系邮箱:gmzp01@126.com
 
 
 
 
 
 
党院办(人力)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