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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学管中心 来源:技师与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15:08 浏览:

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3届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请各班级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校各班2023届毕业生(包括计算机网络应用2001、电子商务2002、会计2003、电子技术应用2004、工业机器人2005班、继续教育各教学点)。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期间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一等或二等奖学金,或至少有一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曾一次被评为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综合考评成绩排班级前十。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并保持《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实习期间有具体工作单位,工作态度端正,表现突出。

6、在校期间,未受过行政或党、团组织警告以上处分。

7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按3%的比例确认。

三、评选程序

1各班主任对推荐的人选进行审议,从中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并公示,于2023615前将申报材料送至潘丽瑶老师;报送相关材料为《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电子材料发送至7279902@qq.com

2学校汇总班校级优秀毕业生后,按照确认条件进行确认、审核后,于2023620公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接受监督,无异议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班级周密部署,认真评选。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对毕业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基本素质教育和毕业就业教育;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努力做好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附件: 浙江工贸技师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浙江工贸技师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