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劳动关系协调员(中级工)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06月23日起至2023年06月2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77-88336269
附件: 2023-S-006582劳动关系协调员中级工四级补考.xls
浙江工贸技师学院
2023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