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眼镜定配工高级工(2023-S-011869)、眼镜验光员高级工(2023-S-011870)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12月11日起至2023年12月15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77-88336269
附件: 2023-S-011870眼镜验光员三级.xls 2023-S-011869眼镜定配工三级.xls
浙江工贸技师学院
2023年12月11日